第494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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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直在走前人所走过的路。这就是事实,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

  就这样,白天想着,悟着。

  时不时的打拳,站桩。晚上打坐,观星空。

  我就这么,来到了日喀则。

  日喀则到拉萨充其量不到三百公里的路了。

  路已经不是很远,我打算在周边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回味一番,然后,洗个澡,把胡子什么的刮一刮。

  我已经很久不知道刷牙是什么滋味儿了。

  我身上布满了旅途的尘埃。

  我的脸是跟藏人一样的古铜色,包括我脖子,手上的皮肤也全是那种颜色。

  我脸上长出的胡子已经很长,很长。

  它让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大叔。

  花球儿的身上也是布满了尘埃,并且由于在回来路上,它擅自跑到河水中抓鱼来吃,然后身上的毛让水打湿后又沾了泥。所以,这货已经无法让人正确分辨它的物种了。

  它看上去就是一只介于猫与狗之间那么个小家伙。

  我在距离日喀则市区大概不到十公里的一个小村子边见到了一个汉人开的一个庭院式的小旅店。

  我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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