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户家的女儿 第2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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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真的这场婚事, 林屠戶是着意办得好了些, 真姐儿招赘, 这排场就不能落下。
  手中錢财去了大半,虽有收礼, 可两相并未持平, 这时手中确实不甚宽裕。可林屠戶也瞧不上赶车那戶人家, 眼红贪心, 实在小道,还是凑出钱来自家買驢, 不与他家打交道的好。
  家里添驢子的事儿就说定后,林真又提了记账的事儿。
  “咱家这营生也算是支应开了,一家子都出了力的, 该要分钱。”
  瞧见林屠户似乎有话说,林真先擺手。
  “打住打住,爹,您先听我说。”
  卖腐竹的钱一直在林真手里,她有回拿钱给苗娘子,人一个劲儿推脱。
  稍稍一想,就曉得跟她屠户爹脱不了干系,那时赚得不多,林真就没坚持,只是注意着给家里添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甚的。
  可现在生意起来了,苗娘子陪着制腐竹不说,村人还会上门来買豆干儿。她是全围着腐竹转悠了,再不给钱可说不过去。
  “爹,女儿是这样想的。往后这营生赚来的钱,女儿拿六成,三成供给家中开销,还有一成,给苗娘子。”林真这话其实很是大胆。
  父母在,不分家。这是此时的枣儿村最常见的家庭模式。
  一个灶头盛饭吃,钱财捏在长輩手中,长輩包揽衣食住行。未成丁的子女手中无私产,成家生子的小家庭中也没有私产。甭管私下有没有,可明面上是绝对不能有的。
  家中多少钱财,除了长辈,谁都不清楚,只能私下算算。连提都不能提上一句,否则就是算计家财,不孝的帽子就要扣上来。
  可林家显然不这样,林屠户和女儿相依为命,本就不大瞒着女儿家中钱财之事。待原身大些到肉攤子上幫忙后,有时连记账都是原身在做。
  是的,原身是识字的。
  幼年失恃,对女子来说尤为不利。
  失训与无教,两顶大帽子扣下来,在这个以相夫教子为女子本分的时代,几乎可以看作是判了一个闺阁女子的’死刑‘。
  林屠户当然知道轻重,不然当年也不会着急娶妻。后来婚事不顺,思来想去,干脆花钱将原身送去縣里的女塾师那处教养。
  一月六百个钱,三节两寿还要额外送礼。
  识字记账、女红中馈、人情酬酢样样都教,原身在女塾中,一呆就是四年。
  不然,就凭肉行攤子的收入,林屠户怎么着也不至于在縣里打拼小十年了,还是只能赁房来住。
  可即便这样,林真在婚嫁之事上还是会被人挑剔:终究不是当娘的亲自教养出来的,总是欠些风范。
  每每想起来,林真就怄得慌。
  林屠户原是不想要女儿的钱,这稀罕玩意儿是真姐儿搞出来的,本钱、擺摊的地儿和客人样样都是真姐儿自家办的。
  他私心里,是想教真姐儿自家捏在手中,手中有钱心不慌,多添一层底气不是。
  林屠户可不似那些死捏着钱财逞威风的老東西。
  钱是个好東西,谁都知道。可若是钱财全靠小辈赚来,当长辈的还要捏在自个儿手里用来辖制人,那不是教子女离心吗?
  在林屠户看来,这当真是蠢出升天了。他自是不会作出这样的糊涂事来。
  可听见真姐儿说要分出一成利来给苗娘子的时候,他猶豫了。
  惠娘确实辛苦,他这些日子清闲,家里连着办事儿,银钱花出去的多,拿回来的少。且他家情况特殊,是该教惠娘自个儿存些银钱在手,还有一个燕儿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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