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春/想给老板一个家 第8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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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知有目光如炬地噙着她,像看到心仪的猎物,却不敢妄动。
  徐斯人不禁心花怒放,她忍不住翘了翘眉头,得意地摇头晃脑,一阵故意拖延。
  直到方知有抿平唇角,微抬起身子,她才伸出手,圈住方知有的脖子,继续将他锁在自己身前。
  徐斯人红着脸,一双眼不止地眨,半晌,她终于能压下心里的羞涩,坦白从心道:“方知有,我真喜欢你呀。真的真的很喜欢!”
  欢喜。心里很甜。
  察觉到徐斯人这回是真的放下防备了,方知有也跟着轻松地笑了起来。
  他朝徐斯人轻挑眉头,语气闲懒中又带着点赖皮撒娇的意味,浑不吝儿地揶揄道:“哦?没感觉到……看来还是觉得清静?要不我给你唱首歌?”
  “哈哈!”徐斯人皱了皱鼻头,终于贴了上去。
  沾着他湿润的吻,沾着他湿热的体温。
  那个在梅雨季里,一直努力将自己捏造成值得被爱的小孩,终于在23年后的秋天,一点点被晒干。
  徐斯人:“方知有,你现在能感受到了吗?”
  第72章
  徐斯人的家, 起初在一片连绵青山的尽头,后来,爸爸带着妈妈下山, 紧跟着时代, 满镇刮了几年大白,一点一点, 把家搬了下来。
  起初是租房。
  第一间是被岁月腐蚀冒着气孔的土泥巴房,凹凸不平的泥巴地,吱吱呀呀的老木门,仿佛随时要倒塌的模样。
  每当狂风骤雨, 徐斯人都会偷偷看一眼另一张床上的哥哥,胆战心惊。
  第二间是街对面的红砖房,白墙水泥地, 牢固紧实的铁门,住在二楼的房东一家,都令徐斯人心安。
  徐斯人不再惧怕雷雨天, 并且开始有了第四套、第五套、第六套衣服。——是房东阿姨给的,她女儿穿不下的旧衣服, 成了徐斯人的新衣服。
  一直住到12岁, 新世纪的春风彻底吹进来。
  一边暴力争吵, 一边携手并肩的爸爸妈妈, 又攒了些钱,带着他们离开了这里。
  妈妈买了一块二手地, 地上连着的三层楼, 成了他们的家。
  徐斯人还记得她们搬进去的第一天。她跟着家人把床柜桌椅一件件搬下来,把行囊搬下来。
  虽然房子不是很新了,白墙发灰, 还有各种被蹭上的脚印,但徐斯人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在这间房子里,徐斯人又住了6年,直到她考上大学,她带上她所有的行李,刚好装满一个24寸的行李箱,她离开了这里。
  大学四年,徐斯人回家的次数并不多。
  回家的车费,省钱版加起来一共是362元,选一班绿皮硬卧到市,转大巴到县,再转班车到镇,加上倒车的时间,共需要11个小时。
  压缩在一起是11个小时的路程,在这一趟被拉的更长,方知有开车载着她,一天只赶百里路,是旅行也是回家。
  徐斯人说不清自己心里的情绪。她在他乡时,总是想念家人,想念故土,可真到了回来的这一天,离得越近,她越想逃。
  真正到了家门口,她又磨磨蹭蹭,连打开车门的力气都没有。
  她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看着前面不远的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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