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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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法…”谷可心哼了声,坐正身子,唇瓣裂开,“身高多少?”
  盛景旭一顿,“目前187。”
  “体重多少?”
  “72公斤。”
  “爱好什么?”
  “数独,心算,偶尔做做运动锻炼身体,听点音乐陶冶情操。”
  谷可心嘀咕:“还挺广泛。”
  盛景旭谦虚地说:“你过奖了。”
  “咳,家里做什么的?”谷可心继续问。
  “做生意的。”盛景旭配合回复。
  “做生意?”
  盛景旭笑容不变,“珠宝,金融,科技,教育都略有普及。”
  普及?是这么用的吗?用错词了吧!
  谷可心皱了下眉心,转眼撇开,她说:“还行吧。”
  盛景旭似乎放松了些,“所以我可以追简悠的吗?”
  “嗯?当然可以了。”谷可心莫名其妙地应了句。
  盛景旭那些慷慨激昂,令人深思,发人深省,痛击人心的话通通葬于口中,他不确定地问:“您…不反对一下?”
  这怎么跟他了解到的不太一样?
  网络上不都是讲闺蜜见对方的对象,堪比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吗?恨不得将人踩在脚底下踩个稀巴烂,架把刀分分钟给人抹脖子一脚踹开十万八千里吗?
  哪怕是追求对象也是三挑四捡,极力反对的。
  现在这种情况,是他没有预习到的。
  “我为什么要反对?”
  谷可心反问一句,见人沉默不语,忽然恍然大悟地说:“你不会以为我会用各种恶毒心狠的话阻止你追我家鹿宝,是吗?”
  盛景旭心虚地转动手边的筷子,“我很抱歉。”
  “嘁,少看那些脑残又毫无营养的剧本。我又不是她妈…”
  谷可心话语一停,瘪了瘪嘴,轻缓语气说:“总之,多一个人喜欢她,肯定比多个人厌恶她好。”
  “嗯?”盛景旭觉这话有深意。
  谷可心摆弄了会儿餐具,声调压低了不少,“鹿宝…跟其他人不一样的。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一家甜品店,她穿着不合身的衣服,端着试吃点心,站在太阳下面。脸晒得通红,汗水满面,老板还嫌弃她声音不够大,推搡着她,结果鞋子太高,没站稳她摔在了地上,点心掉了一地,她被老板痛骂。”
  叹口气,她停下拨弄的动作,“反正,鹿宝过得很不容易。你要是真的喜欢,追她我肯定没意见。但要是你敢伤害我家鹿宝,我抗起我八十米的长刀,给你削了!”
  最后这句话,谷可心刻意地压低了声音,显得威慑力十足。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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