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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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那样的人相遇得太晚,晚到我已经十四岁,如今才发觉:原来笨蛋也分种类,原来我不讨厌笨蛋。

  原来,我喜欢温柔的人,哪怕对方是笨蛋。

  我没有说话,哥哥见此弯下腰,面露惊讶:“你在生气吗?”

  盯着我看了半晌后,他合上扇子抵着下颌回忆:“你从小就这样,生气的时候虽然面上没有表情,但情绪会从眼睛里透出来。”

  没等我开口,他轻轻地笑了声:“其实我没想这么早吃她,是她自己要求的,可能以为我吃掉她之后,就不会再去吃其他人,真是善良又天真。”

  “我不太能拒绝别人,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说起来,她今年才十五岁吧,不仅亲人全被强盗杀害,自己也是空有美貌没有头脑,否则稍微想想都知道,即便被我吃掉,也改变不了什么,死也死得毫无意义,实在太可怜了——”

  说到一半,扇子轻轻一转,将我抱着的头颅拍落,他拉过我的手提醒道:“这里沾到血了哦。”

  我不喜欢血的味道,每次哥哥把别人的血擦在我脸上时,我都很抗拒。

  这次我却毫无感觉,直到低头才发现,原来我的手上全是她的血。

  哥哥好整以暇地看了看:“哪怕我切得再小心也会有未凝固的血滴落,所以不能直接用手去拿,要拿布包起来才对。”

  他凑近闻了闻,点评:“即便有了调味,纱代依然没有变得美味,倒像是掺了几滴酒的水一样。”

  我问:“你是还没吃饱吗?”

  “也不是。”

  我哦了一声,捡起地上的头:“我不想要眼睛,能把她给我吗?”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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