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然 第474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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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像妖兽,更像是将妖兽各个部位聚在一处的泥肉混合物,以雾气将肉凝结,所以才形成这么一团。

  古怪,但看起来就很香。

  她直勾勾盯着,突然开口:“好饿。”

  这一团怪物忽然抖动了一下,好像有些惊讶,没想到她会看到自己,但也没有太多情绪,一团雾气中缓缓浮现一只富有生气的单目。

  目中偶有金光划过,他静静看着她,对视沉默了一会儿,道:“饿了就吃点罢,这应当是人的天性。”

  这是一个会说人话的怪物,或许应该将他当做同类,但毕笙太饿了。

  她没有片刻犹豫,立即取出一把有些卷刃的小刀,直勾勾地盯着他,然后手起刀落,割下半只融合在其中的妖狼腿肉。

  那只泛着金光的眼静静看着她割肉,没有半点情绪,就像她割的不是自己一样,或许他没有痛觉?

  不管有没有,她要先活下来。

  毕笙没有再想,也什么都没说,她将腿肉揣在怀里,飞一般跑回家中,不敢声张,偷偷将一巴掌的肉埋入火盆中,以余烬焖熟,有点肉香都被她吞入腹中,不让别人闻到一点,

  就这样,一只狼腿吃了三天,她每天都要去那处密林望风,那团怪物每天都在,仍旧没有其他人发现。

  只有她能看见他。

  知道这一点时,毕笙心中大喜,她能靠这团怪物活下来了,吃了一两月后,她觉得自己应该陪他聊聊。

  毕竟,那句话怎么说的,仓廪足而知礼节,她父亲被人偷杀前经常念叨这句,现在想来倒也有几分道理。

  她不用再去寻找食物,只需要坐在这团怪物身边,然后和他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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