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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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女无奈,只好让他们感同身受一下咯~”

  “他们要是能迷途知返还则罢了,不然?不然接下来孙女还想让他们受点真正的缠足之苦呢。”

  啥东西?

  这,这竟然不是结束,而只是刚刚开始吗?

  已经深受其害的大人们痛哭流涕,各种控诉小公主,求康熙给他们做主。

  这时候,茉雅奇学的相关律法可不就有作用了么?

  她唇角微弯:“诸位大人只说公主过激,竟毫不提及自己错处?咱们大清不许缠足的规矩由来已久,崇德元年诏曰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严禁汉人女子梳头、缠脚。”

  “崇德三年规定若裹足,则砍足杀之”。

  “顺治元年,太后谕: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十七年,规定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康熙三年,朝廷重申前禁,规定康熙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若有违法裹足,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

  “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家长不行稽查,枷一个月,责四十板,该管官员有疏忽失于觉察者,也需交吏、兵二部议处。”

  至于后头执行困难及诬告之风盛行,康熙七年,朝廷宽女子缠足禁的事儿,她就提都没提了。

  只道这几位若实在觉得冤枉,她也可以做主让固伦福襄公主跟你们赔个不是。

  然后咱们按着律法来。

  比起杖八十,流放三千里,公主还是太仁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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