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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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金善、金善家的,还有金丝和她弟弟金老疙瘩。”黄鹂狠狠地打了个哆嗦:“一家四口,都没了。”

  金善家里就四口人。

  金丝是当姐姐的,她还有个十二岁的弟弟,叫金老疙瘩,是金善和他媳妇儿的老来子,而且眼看着是能站住养大了的儿子,还指望这个儿子给他们俩养老送终呢。

  金丝再是大丫鬟,长得再好看,再是老太太的贴心人儿,也是个女孩子,将来长大了,是要配人的,就是别人的媳妇儿了。

  他们没指望金丝能当个姨娘什么的,她也没那个福气,只是这才禁足在家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全家自杀了。

  “姥姥……。”田浩看向了老太太。

  然后他发现,他这位姥姥,对死亡无动于衷,反倒是一脸的若有所思:“这才一天的时间,就干脆利落的去寻了短见,不应该吧?难道是羞愧难当,畏罪自杀?”

  “姥姥,先看看银子在哪儿吧?”田浩抹了把脸:“不管是不是他们家做的贼偷,拿了银子总该有个花销的地方不是?他们家是全家都在府上吗?”

  “是,金丝全家都在府上。”黄莺道:“金善原来是车马房那边的人,可是后来年纪大了,干不动了,就求了大管家,调入了角门那里值夜,那个活儿清闲,白天还能在家看着点儿金老疙瘩,金善家的跟金丝都在老太太这里当差,每个月的月例可不少,家里也过得下去,加上他们家吃住都在府里,内子墙房子也够用,他们家独占了三间呢!”

  “外头没有产业?”田浩问了一句。

  这一句话,就问的没人回答了。

  田浩看向了老太太,老太太笑了笑:“按照规矩,这奴才是贱籍,是不能有私产的,如果有了私产,主家是可以没收的,官府都不管。”

  田浩明白了,贱籍之人也有划分的,比如说戏子,就可以有私产;但是奴才奴婢的是不可以有私产的,他们的一切,包括命,都是主人家的,犯了错误,打杀了之后,只需要去衙门报备一下,再一卷草席丢去乱葬岗,就行了。

  如果有人因为什么死了,主人家给赔上那么十几二十两银子,就算是厚道的主人家了。

  “那他们的银子,弄去了哪儿?”田浩提醒老太太:“银子总该有个去处吧?家里的儿子还小,也不可能去吃喝嫖赌吧?全家都在府里,没地方花销,还没有私产,或许是有,只是咱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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