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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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原本他以为卫嬿婉是为了进皇帝的后宫,但她被调到御前快小半年了,竟没有半点要得宠的意思,反而和这个进忠越走越近。

  他不懂,自已一个正常男人,竟在她眼中还不如一个阉人?

  阉人算什么?

  别说孩子,阉人甚至都无法人道,卫嬿婉怎么可能在他和进忠之间,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进忠?

  压下眼底的困惑,凌云彻盯着进忠拇指上的扳指:“嬿婉姑娘误会了,我只是听说进忠公公得了可心人,想来恭喜而已,只是不知,这人出身是否清白。”

  旋即,一双眼睛扫过卫嬿婉与进忠之间:“毕竟如嬿婉姑娘所言,您是御前的人,若沾惹什么烟花柳巷的,怕是不妥,也希望某些人,别傻兮兮的真心错付。”

  卫嬿婉简直要笑死,她对凌云彻太了解了。

  他对自已根本到不了情深几许的地步,他只是瞧不惯,瞧不惯自已竟把他和“一个太监”拉到同一水平去对比,最后他还“可笑”的输了。

  所以他认定了进忠的扳指不是自已送的,还自以为是的在哪儿“推断”这人是什么来路,他还想提点自已呢?

  可。

  凭什么呢?

  他凭什么瞧不起进忠呢?

  不知为何。

  卫嬿婉在这一刻,竟有种想把凌云彻也阉了的冲动。

  阉了再杀,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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