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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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增的解释是:秦灭六国,楚最无罪。楚怀王是被骗到秦国,软禁客死在那里的。因此楚人耿耿于怀,扬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因此,谁兴楚,谁就能成功。陈胜不立楚王后代而自立为王,当然“其势不长”。23

  这话有问题。

  什么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难道其他五国是有罪的?都没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游喝水时,羊儿不该喝了下游的水。是啊,春秋尚且无义战,战国的战争还讲什么道德?罪与非罪,不是原因。

  那么,为什么“亡秦必楚”的说法会广为流传,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当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换句话说,真正的原因,是人们对秦恨之入骨。他们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军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灭亡。

  秦政和秦制,为什么就这样可恨呢?

  因为秦制是专制,秦政是苛政。这种制度和政治能够在秦国实行,有它的历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富国强兵乃秦人共识;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强国就得集权,强兵就得专制,富国就顾不上富民。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苛严,国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牺牲。是的,熊掌与鱼,不可得兼。国为熊掌,民就是鱼。鱼,也可以对政治说三道四吗?

  何况牺牲是有补偿的。物质的补偿,是加官晋爵,分享侵略战争的战利品;心理的补偿,则是可以在他国面前以“大国民”自居。所以秦王国的苛暴,秦国民可以忍受。这一点,想想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就不难理解。

  但是天下一统后,物质和心理的补偿都没有了。没有了兼并战争,就没有了战利品;没有了国际社会,就无所谓大国民。这时再过苦日子,谁干呀?

  原来六国的国民就更不干,他们以前过的可不是这种生活。六国虽然也变法,但多半“寓封建于郡县”,没那么集权,更没那么专制。尤其是楚,山重水复,地广人稀,人民是比较自由散漫的,哪里受得了秦那一套?

  显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适用于秦(即便而已),也不适用于天下。因此,汉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弃法家主张,推崇道家思想,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为汉制。所有这些,都可谓事出有因。

  不过这是后话。

  当时,则只有六国人民对秦制和秦政的满腔仇恨。

  对新制度不满,就会怀念旧制度,并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对新君主不满,就会怀念旧君主,并同样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比如楚怀王,哪有范增他们说的那么好?他其实也是一个混蛋。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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