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夜深人静(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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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离开?”

  “是啊,我想去西北边陲去当志愿者,也许会做山区老师也说不定。我的爸爸和妈妈离婚之后,他就去了西北边陲支教,一干就是三年,最后因病死在了西北。小时候我不懂事,我很恨他,为什么不留下来,要是我和爸爸生活,一定比和妈妈在一起开心。可是长大后我懂事了,我理解了爸爸的心思,我能体会那种心情。渐渐的,我很想做一件事情,就是走我爸爸走过的路。我想去西北,而且早已经报名,近几天就会出发。我已经离职,今天是我最后一天上班,今天之后,我想我们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林旭觉得非常可惜,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竟然要去边陲,“小云,我知道我没有立场劝你不去,就算有,我也不会劝你。但是呢,不管你到了哪里,我们都还是朋友。”

  “嗯,我也当你是我的好朋友,虽然认识你时间不久,可是我知道你是个很好的人,如果我留在香城,一定会被你给追到。可是我马上就要走,只能对你说抱歉了。不过我想你是不会缺女朋友的,到时候我就怕你早就把我给忘记了。”

  “怎么会,我送的第一朵玫瑰就是给你的,一辈子都忘不了你。”林旭俏皮一笑,说道:“再说了,你去做志愿者又不是不回来,到时候,我还有机会呢。记住哦,在外面除非遇到比我好的男人,否则绝对不能和他在一起。”

  江小云笑嘻嘻说道:“那我不是一直得做女光棍了?”

  “所以呀,不想做女光棍,就早点儿回来。”

  “嗯,我尽量,爸爸在那里三年,我至少也会呆三年,到时候也许我会选择回来。到时候呀,找你讨杯喜酒。不对,说不定连红鸡蛋都能吃上了。三年时间,够你把那个大美人女朋友娶过门,再生个胖娃娃了。”

  说起火炎炎,林旭就想起她的长腿了,她是火爆型美女,江小云完全不同,小家碧玉的普通女孩,和她在一起同样开心,可惜她就要走了,“小云,今天说不定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约会,要不要喝点酒?”

  “不行,我从没喝过酒,要是醉了就不好了。要不然,晚上再喝?”

  “也好。”

  没等多久,老板娘端着几盘菜过来了,“两位慢用。”

  反正时间多的是,林旭和江小云边吃边聊着。

  午餐结束后,林旭也没打算回公司,带着江小云到处游玩,逛逛街,给她买点小礼物,还抽空去了一趟动物园。

  渐渐的,日暮西山,太阳落了下去,漫天繁星闪耀,吃过晚餐后林旭和江小云进了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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