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杀人者当如何(2)(3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不得滥杀!”一位教授先道。

  “不得私练邪功,通敌叛国!”另一位也道。

  “不得对普通人出手!”第三位接上。

  咱们说正常的法律,条目详细,范围广泛。光是人对人的不良举动,就有侮辱、诽谤、猥亵、强行插入、轮流发生鼓掌行为等等。

  就算是打人,也分为轻微伤和轻、重伤。

  因为是人啊,人的社会关系太复杂,情绪也太复杂。而修士不同,他们看待常人的视角就不一样,什么诽谤敲诈侮辱,基本不存在的。

  一般不屑出手,但出手非伤即死!所以呢,这几位将范围锁得死死的,极为严苛。

  “……”

  顾玙皱了皱眉,道:“简单不等于粗糙,诸位都是业内行家,劳烦再细化一些。”

  于是乎,众人一起商议,按后果的严重性排列,很快定下了第一条:

  “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滥杀无辜!偷练邪功,祭血生魂,视常人性命如儿戏者,罪无可赦!”

  “可!”顾玙道。

  “可!”卢元清道。

  “可!”王琦道。

  “第二条,不得与境外势力勾连,出卖情报、道术,损害夏国利益。”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