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李清四婚(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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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个男人指着秦丰对施长华介绍道:“施总,不好意思,他现在就是原野山庄的新老板,你的事情最好能得到他的同意。”

  秦丰和施长华也认识,商谈就方便多了。

  原来施长华在半个月后要在原野山庄举办婚宴。

  原先的山庄老板为了生意着想,当然把这项业务承担下来,只是现在他已经把原野山庄转让掉了,按照转让时商定的内容,这个老板负责把原来预订的宴席全部推辞掉。

  秦丰想把原野山庄打造成安保人员的训练基地,轻易不会对外营业。

  原先的老板正在打电话借着装修的理由,基本上推掉了预订的餐饮和住宿业务。

  原先他考虑双倍赔偿施长华支付的婚宴订金,让他另择场地举办婚宴,毕竟他的婚宴只有五桌,很多类似的山庄都可以举办。

  不过,施长华却不同意接受双倍订金赔偿,也不愿意另择场地举办婚宴,为此他还特意跑到原野山庄来进行协商。

  施长华为什么要如此坚持呢?主要是与他的结婚对象有关。

  在李风的催促下,李清和施长华去民政局进行了登记,现在已经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对于李清来说,举不举办婚礼,意义并不大,只是对于施长华来说,他是初婚,总得举办一场婚礼。

  按照李清的经济条件,完全可以在明宁县、甚至是在天宁市最高档的酒店举办最豪华的婚礼,只是这次是她第四次结婚,对于婚礼和穿婚纱早就没有了任何兴趣。

  再说了,如果在城区的高档酒店举办婚礼,肯定会被一些熟悉的人认出,李清觉得丢不起这个脸。

  如果在经济型饭店里举办婚礼,如果传扬出去,更会让身为豪门的李家丢脸。

  为此李清和施长华决定把婚宴放在原野山庄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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