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斩杀官兵(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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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终于有人回话了。

  “回小侯爷,这些人是草寇,身为官兵,自然要将他们缉捕归案,何况他们拿走了属于朝廷的两万两银子,小侯爷今日阻拦我们?是否与他们同流合污?”

  “放肆!”

  苏弘一听,顿时大怒。

  “我乃堂堂小侯爷,岂会做贪赃枉法之事,我救他们,是道义所在,他们与我有兄弟之情,若今日不出手相助,岂不是让天下人笑话我苏弘无情无义。”

  “何况斩获蛮夷人,我这些兄弟居功至伟,拿走两万两,这是侠义所在,道义与侠义并存,我救他们,义不容辞,而你们却要对我兄弟动手,简直大胆包头!”

  苏弘所说的侠义,所谓‘侠’就是一个人夹着东西才能称为侠,做了好事,不带点东西走,那就不能称之为侠,民之为侠,不拿东西,那以后,哪里还有侠义之士帮你做事。

  这拿的东西,是正义之财,是别人赠予他的报酬,应当要拿。

  不是抢,不是偷,那就不是小偷,光明正大的拿,那就是侠义,谁也阻挡不了好人施展侠义之事,就算是坏人做了侠义之事,那都应该要宽容,包容。

  现在有人对侠义之士做出追捕甚至斩杀的形容,这已经触及了苏弘的底线,他只是看着一众官兵,随后道,“你们,放人不放人?”

  “小侯爷字字珠玑,可是,恕我们难以从命,这些草寇,无恶不作,必须击杀。”其中一名官兵说道,似乎一点不将苏弘放在眼里。

  “什么?!”

  苏弘没想到自己一番话对方根本没有听在耳朵里,反而信誓旦旦,务必要斩杀洪泽一行人。

  击杀侠义之士,那就是乱臣贼子,要杀。

  “我再问你们一遍,人,放还是不放?”苏弘虽然已经起了杀心,但依旧给了他们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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