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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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七岁的时候,有了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子。

  小学、初中、高中我都是在英国读的。小学初中是贵族学校,高中是所还不错的艺术类私立中学,却是我自己考的。

  当然,离不开我舅的魔鬼训练。

  人费力达到某个目标后总会想要喘口气,我也不例外。高中虽不在原来的城市,我依旧走读,老关动用关系隐瞒了他的身份,在学校旁边给我租了套房子,还给我雇了两个“临时父母”,嘱咐我没事儿可以请同学来家里玩。

  可是我没有朋友。

  格格怎么能跟平民做朋友呢。他们长得一般,才能一般,谈吐一般,连英伦腔都说不标准,还喜欢问老师一些愚蠢的问题。周末组织一些诸如看羊驼之类的无聊透顶的短途旅行,我通常都请病假,写生我也不去,乡间那些坑坑洼洼的水泥路,只会磕坏我脚下娇嫩的小羊皮。

  然后他们就说我有公主病。

  废话,公主能没公主病吗?

  我从不跟他们计较。因为读完高中这三年,可能这辈子也见不着。

  就算见到了,格格我也想不起他们的脸。

  老关为了让我专心学业,不许我参加上流社会的任何活动,甚至不许我离开这座小城市。课余时间我除了自己找地方写生,就是包场看电影。

  那年电影院宣布最后一次放映《乱世佳人》,这是我妈妈最喜欢的片子,虽然有点老土,我也看不太懂,还是包场看了三次。

  每次我进电影院,都能看见前台围了不少人,问还有没有多余的票。

  答案当然是没有。

  我当然不会大发善心让出哪怕一张票来,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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