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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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会儿宋景辰单手拎着缰绳,骑在一匹白马上,正是他第一次学骑马时宋三郎送他的小马驹,宋景辰图省事,给人起名叫“小白” 。

  小白今年已经四岁,按马的年龄来算接近成年,骨骼已然长成,不知道是不是名字起得太过随意,这马长大后也往随意里长,没有毛色如雪,毛发也没有油亮如缎子般光滑闪耀,总之和宋景辰想象中的白马相去甚远。

  ——不过人家小白脖子上长长的鬃毛飘扬在风中,还是能找补回几分骏马之姿的。

  马不是传说中的白马,马背上的小公子却像是传说中的公子。

  小公子鸦黑地头发只用一根银缟素带系着,穿了雪青色的箭袖猎装,袍袂处绣着祥云暗纹,袖边领口滚着装饰用的银边,衫长及膝,腰间束了锦带。

  因为天凉,出门前宋三郎还给他披了件银灰色薄披风,脚下是银线缝制的鹿皮小靴,弯弓斜挎胸前,插了一根箭羽的箭壶背在身后,单看这一身富贵打扮,就知道这孩子家里极度不缺钱,不光不缺钱,还是个受宠的。

  宋三郎这几年做边境生意,茶酒、药材、丝绸、诸多生活日用品运过去,马、羊、宝石、玉器等运回来,靠着价格差,信息差,距离差,着实赚了不少银两,比起马球场的张扬,这边境贸易,实属闷声发大财的生意。

  宋三郎算想明白了,做生意若能让人把你赚了多少钱算得清清楚楚,那你就要危险了,就像这马球场,有多少个座位,每个座位卖多少钱,都是明码标价,算他的收入再简单不过。

  所谓锦衣夜行,大抵如此……

  今天宋景辰这还是第一次独自跟朋友出门玩,秀娘不放心,尤其小孩还非得要骑着马出门,宋三郎却觉得儿子的骑术没问题,赵敬渊也非不靠谱的狐朋狗友,再者,赵敬渊出门自有侍卫跟着,不必太过担心。

  凡事总有第一次,八岁了,可以独立出一次门了。

  嘴里如此说,实际上他还是不放心地把儿子送到一众人汇合的地方,确定小孩是跟着赵敬渊一帮人去打猎,而非谎报军情。

  宋景辰嫌丢人,远远地就叫宋三郎停下,不准跟着他再往前走,宋三郎自己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知道儿子要面子,应允了他,远远地看着宋景辰汇入一群人中,这才放心。

  赵敬渊与宋景辰并马而行,侧头朝着宋景色辰微微倾身过去,笑道:“待会儿咱们猎到野鸡野兔子,可以就地烤着吃,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宋景辰嘴角一翘,笑道:“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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