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2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一手拉起郭午的小手,一手拉着于兴业,“你们俩现在都是我的小弟了,以后要听大哥的话。”

  宋三郎:“……”

  郭大有:瞧瞧人家小娃这机灵劲儿,活该人家是做大哥的料。

  于同光:天资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有的,就比如他自己,寒窗苦读,考上个秀才,已经是走到头儿了。

  三个小孩凑一块儿也是份缘分,郭大有表示自己请客,干脆几人一块去酒楼里吃个饭。

  宋三郎无可无不可,不过郭大有是做布匹的商人,想到秀娘姐弟开的铺子亦是做布匹买卖,认识一下也无妨。

  于同光虽科举无望,却并非甘于平庸度日之人,既然科举这条路走不通,他也想另谋出路,方才听郭大有介绍他是做绸缎铺子的,文远兄虽未提及身份,可观其举止谈吐以及其子异于常人的表现,绝非小门小户出身,认识此二人对自己绝无坏处。

  而郭大有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外人眼里他算是有些小钱,不过与那些大商贾相比却是差得太远。

  郭大有并不认为自己就比别人差多少,差得是他没背景,小富靠个人,大富背后得有人。

  之前他亦不是没有与有背景之人接触过,只不过对方胃口太大,他不想成为人家手里的傀儡。

  上次在樊记食铺偶遇宋三郎,他就看出眼前之是有官职在身的,这做官之人无论气度还是行为举止,尤其是目光与普通百姓是有着区别的,在生意场摸爬滚打多年,他自问是有几分眼光的在身上的。

  这会儿队伍也排得差不多,郭大有抢着付钱,宋三郎没有争,若是他争了,便会叫于同光难堪,没几个钱,索性都叫郭大有请了。

  于同光不由感激地望了宋三郎一眼,实际上对宋三郎来讲,并非他有多为于同光着想,单纯只是他的行事风格而已,到了曾经他那样位置的人,实际上大多数时间内心都很淡漠。

  郭大有会做人,让店家包了三小包小肉粒,让孩子们直接拿竹签扎着吃,又让店家将一整个条肉切片拌好,带去酒楼几个大人尝尝,别看是街边小吃,自有一番不同于大酒楼的独特风味。

  炙猪肉咬在嘴里酥脆爆汁,越嚼越香,尤其五花肉还特意带了猪皮,猪皮炙烤以后的味道属实一绝,宋景辰吃着好吃,拿竹签子扎了一块,递给宋三郎,“爹,你快尝尝,炙猪肉可太好吃啦。”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