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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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三年,大秦落到如此地步。

  如今需要自己来做这本该扶苏做的事情。

  秦律原本便是极为周密有序的律法,生活中的任何方面都可在秦律当中寻找到对应的条文。

  现在只是将其修改的宽松许多,对一些细节方面直接放开。

  比如陈胜吴旷造反时的原因是失期,律当斩。

  如今修改之后失期只要不超过十天,便可免于惩罚;超过十天也不过是再多进行十天的劳役。

  这样就让百姓不用再担心动辄遭遇处斩的惩罚。

  再比如秦律‘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指的是你举荐的人犯了罪,你也要受到同样的责罚。

  这条罪名也被子婴废除,鼓励官员推荐人才。

  花费了两天的时间,粗略的对秦律进行一番修改,官员们将之呈递给子婴。

  子婴仔细看过之后,大体符合自己的想法,便让官员尽快颁布下去。

  上下官吏都要学习新律,同时派出博土(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奔赴关中各地,宣读新律,以宽民心。

  第7章 再召武将,魏国郝昭

  “陛下,财物已经发放结束,咸阳内外百姓基本每一户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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