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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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院子,陆时秋带女儿去了最后一家。

  跟前两家不同,这家情况有些特殊。

  这姑娘姓郑,是个屠户,没错就是杀猪卖肉为生。天生力气有些大,当然跟二丫还是有些距离的。

  郑姑娘之所以会念书,完全是因为她老子。

  郑老爹家里穷困,偏偏他心比天高,总想考科举改换门庭。为了供他读书,他爹娘就给他娶了个彪悍的婆娘,也就是郑姑娘的亲娘。

  郑姑娘命苦,十岁的时候,亲娘就没了。

  为了养家,郑姑娘不得不学她亲娘,操持家业,做母亲的老本行。

  前几年,郑老爹年纪大了,眼见科举无望,就给闺女找了个读书人当女婿。

  女婿嫌弃郑姑娘抛头露面,郑老爹禁止女儿再出去卖肉松 ,甚至为了讨好女婿,郑老爹还给女儿开蒙。

  这郑姑娘不善针线,又是闲不住的人。便专心跟着老爹识字。

  那天郑老爹得知陆时秋招弟子,女婿也去参加了,郑老爹硬是拽着闺女一块凑热闹。

  陆时秋和囡囡进屋的时候,郑老爹还有些恍神,搓着手,躬着腰请他们进来。

  似乎是怕两人嫌弃,郑老爹还特地用袖子把凳面抹了一遍,才请他们坐下。

  陆时秋让他坐下说话。

  郑老爹战战兢兢,却也不敢托大,屁股只沾了凳子的一小半,整个人前倾,极其认真听陆时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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