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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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初不厌其烦地一一回答,他的童年很纯粹,也让人羡慕。

  小的时候就在牧场里疯跑,有先天的地理优势,爬山下水样样都干过。再长大一些,父母觉得他应该要去好一点的学校上学,于是措初去了大理。

  桀骜不驯的野小孩,在学校里怎么都待不住。放假就和三五个朋友到处跑,被父亲鞭策着上了高中。到了高中措初发现自己真的不喜欢上学,于是假期和朋友一起组乐队,到熟人的酒吧驻唱。

  未成年就自己摸索着学会了骑车,有一次飚车把自己摔进了医院,出院又挨了一顿打。

  听到这里,姜聆聿笑个不停,边笑边去摸措初的背,那些伤早就好了,连疤都没留。

  高考完,叛逆的小孩成绩不太理想,去了昆明一所民办的大学。

  不到一个月,措初偷偷退学了,和曾经的朋友一起,白天去咖啡店兼职,晚上就继续组乐队去酒吧驻唱。

  这一晃就是三年,直到酒吧有人闹事,年轻气盛的少年们和人打了一架。事闹大了,进了局子。这一闹,有人幡然醒悟,有人被家里强行带走了,乐队也就散了。

  措初也不瞒着了,回家挨了一顿骂,气得父亲大半年没理他。但后来也就随他去了,他总是有自己的打算,父母数落他却从未真正干涉过他。

  明明不是自己的人生,姜聆聿却听得眼眶通红,他知道这是羡慕。

  措初从小就是自由的,他在爱里长大,所以他仿佛天生就具备爱人的能力。他洒脱桀骜,却有刻在骨子里的温柔。

  姜聆聿想,措初对自己就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一同坐在了地毯上,姜聆聿静静盯着措初,连眼睛都不眨,还要伸手去摸他的脸。

  措初抓着他的手,好笑道:“干嘛呢这是?”

  姜聆聿忽然凑近,携着梅子酒味的气息喷洒在措初脸上,酒精上头,他变得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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