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万人迷,而我是路人 第14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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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榆和的眼底,逐渐染上了痴迷。

  ……

  因为父母都是三甲医院的知名医生,为了培养所谓的学术浓郁气氛,所以从小到大,房间的墙壁上贴着的都是黄金比例分割的裸-体,被剥去一半面皮的脸、解剖露出内脏的人体素材,以及挖去脑组织的小脑示意图——在这些尸体的旁边,标注着各种人体组织的学术名称。

  好像是商品标签,标注了可供购买的价格,让这些图更有吸引力了。

  夜晚,他独自躺在床上。

  墙壁上的那些肉块,似乎就就会蠕动着朝床中央的自己爬来,好像亲近地、流着口水的宠物狗,蹭着他的身体、舔舐着他的脸颊,让人产生了“活着真好”的想法。

  真好。

  肉块、血丝。

  人体组织,真好。

  长期以来,在整个闷热潮湿、让人浑身出汗的青春期,即使衬衫像第二层皮肤粘腻在身上,只需要长时间地注视着布满整个房间的海报,嘴角就会露出平和的笑容。而只要一直微笑,父母会夸耀着“真是有天赋的孩子”,是“他们的骄傲”这之类的蠢话。

  在见到宴寐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这是他见过的最完美的脸。

  但现在——

  温榆和直勾勾地盯着那张脸,冷不丁地说道:“鼻梁上,为什么要有一颗痣。”

  叶寄书:“?”

  话音落下,对方仿佛才回过神来,立刻就露出了抱歉的笑容,马上道歉道:“不好意思,我刚才有点走神了。关于联系方式,能不能考虑一下呢?我不会随便乱发消息、打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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