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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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钟头就这样在讲故事和听故事中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这时,又到了几位新的客人,他们一行六人,吵吵嚷嚷地走了进来,看样子是烈性酒喝得太多,烧得他们有些受不住了。他们东张西望寻找着座位,尽管别的地方有很多空座位,足够他们几个人坐了,可他们还是坐到我的桌子旁。

  我本来极想站起来走开,可他们肯定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侮辱;我不想招来一场争吵,就坐着没动。他们要白兰地。辛克妈妈把酒端了上来,可她的招待方式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她更愿意看到他们走,而不愿意看到他们来。

  他们不可能是这个城市的居民,因为他们除了随身带着刀和左轮手枪外,还带着步枪。他们看起来像一伙真正好惹是生非的人,况且他们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酒气。我确实需要有很大的克制力才能跟他们在同一张桌子旁坐下去。他们旁若无人地夸着海口,肆无忌惮地大声说话,而且滔滔不绝、没完没了,致使其他人的谈话一句也听不到了。原先笼罩着这里的那种宁静温馨的气氛顿时消失了。

  他们当中叫得最响的是一个粗壮笨拙的家伙,他长着一张獒犬脸,他的四肢和脸部的表情仿佛是木头粗糙地刻出来的。他装腔作势充当另外几个人的头头,不过也看得出来,他们对他毕恭毕敬的,只不过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表现罢了。

  他们在谈论他们已经干过以及准备再去干的伟业,谈论他们曾经拥有和已经挥霍掉的一大笔财富,以及无论如何必须尽快地开辟新的财路。他们把酒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辛克妈妈好心地提醒他们喝慢一点儿,可他们却撒起野来,粗暴地威胁说,他们要占据她的酒柜,然后他们自己招待自己,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勇敢的女店主回答说,“我这儿有手枪,谁敢第一个出头强占我的财产,我就让他吃枪子儿!”

  “吃你的枪子儿?”獒犬脸冷笑着说。

  “对,我的!”

  “别拿自己开玩笑啦!你这样一双手只配拿缝衣针,根本不配拿枪。你真相信你能吓住我们?”

  “我相信什么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不怕你们。如果我需要人帮忙的话,这里的先生们就足够啦,他们一定会照顾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寡妇!”

  “这里的先生就足够啦?”他用嘲笑的口吻把她的话重复了一边,同时从椅子上站起来,挑战性地用目光向周围扫视了一遍,“让他们过来试试,看谁处于不利的地位,是他们还是我!”

  没有人回答他,我当然也没有。他似乎压根儿就没有考虑到我会反抗他,因为他说这番话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也许他觉得我的面孔看起来这么平静、这么温和,所以他认为不值得他劳神把我也算在“他们”之内。我属于那种心里爱琢磨事但脸上表情平淡的人。一个自诩是伟大的心理学家的人有一次用这样一句话向我解释说:如果一个人的心思都用在肚子里了,那么脸上看起来必然是傻呆呆的。这一点自然无须证明。

  那个獒犬脸看到没有人接受他的挑战,他的气焰变得更加嚣张了。

  “这我早就料到啦,没有人敢过来!”他骄横地笑着,“我倒想看看,谁有这个胆子,敢跟托比·斯宾塞较量!我一定把这个家伙的脸拧一个个儿!托比·斯宾塞是我的名字,谁想知道这个托比·斯宾塞是个什么样的家伙,那就来吧!”

  他伸出攥得紧紧的拳头,再次用目光挑战性地向周围扫视了一圈。是真的被吓住了,还是对这号人感到厌恶?总之,现在依然没有人动一动。这时,他的笑声比刚才更大了,他一边恣意纵笑,一边得意地对他的那伙人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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