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2 / 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群众就没有说话的权力了?怎么着?感情领导要脱离群众?那群众路线还走不走?这是路线问题,这才是认识论的大问题!路线问题是决定性的!”

  马英华终于和张爱红唇枪舌剑了起来,其余的人无奈的都低下了头,聆听着这每隔几天就要到来的不知为何而起的辩论。

  岭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总社内设九个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本身的性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在建国之初,供销社的性质是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后来,有的地方划归到了全民性质,也就是国企,有的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岭南的一些地区,市级以上还好,县级一下的,许多地方的供销社已经名存实亡了,市、县级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可能是全民所有制,而乡、村则是集体所有制,而在某些地区城市供销社也兼有国营的和集体性质的。

  如今,从全国来看,每个地区供销社的差别很大,但在中央,供销社却是实打实的正部级部门。

  当时冯喆考虑要到省里供销总社的时候,王趁铃提出了反对意见,她觉的冯喆是头脑发热,用王趁铃的话说,现如今的供销合作社纯粹就是一个怪胎:供销社机关是行政事业单位,自身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序例执行,可以在行政事业单位内调动,当然前提是本人的身份必须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管理论上怎么界定“合作”这个性质,供销社从来都是国营的,国家在商业上的划分就是由商业局负责城市商业,供销社负责农村商业,所以在一定的意义上讲,供销社就是面向农村的商业局。

  王趁铃认为,如今属于市场经济,供销社身份实在尴尬,一会儿国有,一会儿集体,内部人员构成成分复合,还有国家公务员,所以,它不是怪胎是什么?

  一个县担任过常委的人要到“供销社”这个怪胎里去工作,王趁铃觉得冯喆是病急乱投医,尤其在严守一出事之后她规劝了冯喆不止一次,但她不理解冯喆心里到底怎么想的。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