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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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岂不是说秦牧已经是“罪行累累”了?

  “应该不至于,up不可能傻到犯这种错误。”

  众人转念一想。

  又觉得秦牧不可能给自己留下这种漏洞。

  第四百一十五章 兴奋的张玮

  很快。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它虽然是行为犯,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二个条件,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换句话说。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

  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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