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4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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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几分钟。

  他便将己方四个当事人中的两人撇了出来。

  张三和王五,一个行贿,一个受贿,但偏偏都不会构成犯罪。

  听起来很离谱。

  但恰恰如此。

  只要是正当利益,王五想收多少钱都可以,只要他不使用法定职权。

  至于某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

  他收了钱,办了事,动用了其法定职权。

  而法定职权构成犯罪可以是正当利益,也可以是不正当利益。

  即赵六收钱办事,妥妥构成了受贿罪!

  这个是跑不了的。

  至于李四……

  拖欠工程款,拒不支付,构成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也是板上钉钉。

  第四百零五章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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