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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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似江南风景,却能叫人想起江南,想起了江南,于是想起了茴园。

  “我们,照一张相。”

  汤宗毓要留影一张,这么暖和舒服的天气,他们正好也穿了单薄好看的衣服,汤惜君穿着一条粉红色花格布的裙子,袖口处缝着一圈精细的花边,她长得更高了,端正地站在中间,汤宗毓和程景云站在后边。

  身后是公园里的湖水和树丛,汤宗毓的身上是马甲、衬衫、领带,他的一只手别在裤子口袋里,一只手放在程景云的肩膀上;程景云穿着衬衫、格子布料缝的裤子。

  后来,汤宗毓将这张照片和从前那张拿给程景云看,说:“你看看,我们都变得更好了。”

  更好,的确是,程景云看着照相机的时候,不再像看着怪物,他那时穿着下人的衣服,与汤宗毓和八月一起留影,显得茫然;而现在,他站在阳光里,和汤宗毓靠得那样近,他穿得崭新又时髦,几乎看不出他和汤宗毓从前是主仆了。

  汤惜君弯着嘴角,是三个人当中笑得最灿烂的。

  但是,对汤宗毓来说,这怎么能算是变好呢?时间过去了几个月,他吃过了二十多年未曾吃的苦头,什么家事都学会了做,会了洗衣烧菜,也会了把不要的旧家具装上车,再雇人拉去市场上卖掉,他看起来比十几岁时瘦了一些,也黑了一些。

  程景云最不愿意看见汤宗毓变成这样。

  “景云,我们过几天来取相片。”汤惜君说着话,就把手挽在了程景云胳膊上,她现在喜欢程景云,甚至胜过喜欢汤宗毓。

  因为她在北平初次体会到,原来家可以是这样叫人心安的。

  汤惜君前些时候坐了同学家爸爸的汽车,和同学也来这里照过相,她逛遍了广州城,所以也不会对北平有什么惧怕。听人家说,有一家铺子里卖广式的点心,汤惜君是很想吃的,她没有钱,程景云就在某个下雨天带着她去,现在这种东西卖得很贵,但买给汤惜君吃时,节俭的程景云没有一句抱怨。

  也不知道多久以后,一切才能恢复如常,他们才能看见那个传说中鲜活的、热闹的、繁华的北平,汤宗毓还有一堆的计划,他想带程景云回广州住一段时间,如果他们成为了真正能相守一生的关系、给了彼此承诺,那便是更好的了。

  他还想和程景云去上海,然后再顺路回到绍州,可以不去茴园,但要去看看莲娘过得如何,要去找冯刘琛讨个说法,要去乡下,准许程景云去看看他的爹。

  要是汤惜君考上了外国的学校,那么,他们或许是有机会去外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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