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兄 第118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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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鸾不懂军事,不懂领兵打仗,但这不妨碍她救人。

  她只要将能领兵能布局的人放到那个位置上就行了。杀了吴都护后,以公主之名暂时任命新的都护——虽然有碰运气的意味,但她也不是没有一番考究的——至少这人不在崔玄晖的弹劾名单里。

  谢天谢地,此人没有辜负她的信任:听话,好使,能干活。

  新的都护对待公主如同千里马遇伯乐,被任命的第一天,当场发血誓表示此生愿追随公主左右。在他看来,公主一进城就骗杀了吴都护和其走狗,简直大快人心,这份魄力,真乃英雄也!

  本来他上前只是想出头领个小活,比如为公主当个向导,或者替公主找个舒适的邸舍,从未奢想馅饼竟会砸他头上,而且不是一般的馅饼,是大大的馅饼。

  当时公主问他,叫什么名儿,以前领什么官职,在西疆待多少年了。他如实回答后,公主轻飘飘一句:哦,那就你了。

  那就你了。

  自此他成了新的都护。

  新都护心想,虽然没有朝廷的任令,他这个都护不知道能当多久,但公主的知遇之恩,他永远铭记于心,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一个一心想着报恩的人,激发出的潜能足以让人大吃一惊。一夜的功夫,天还没亮,贼军被打得溃不成军喊爹喊娘,新都护更是一马当先,擒获贼方首领。

  新都护单膝跪地,向公主献上贼首头颅:“殿下,贼人在此,请殿下过目。”

  宝鸾赶紧闭上眼,闭眼前不忘先扭头——这样看起来就是她嫌弃贼首面目难看,而不是她怕看见血淋淋的首级。

  都护府大半的官吏虽然都是她下令斩杀,但人好歹留了个全尸,按人头数记功自有别人去办,也就没人捧着脑袋给她看。可以说,造就了血淋淋事实的人,至今没有目睹太过凶残的场面——就连班哥割喉喀什那次,他都预先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野。

  突然一颗新鲜的脑袋送到眼中,宝鸾忍住了才没有吐出来。无奈,热情的新都护还等着公主的激励,她猛嗅几口袖子里藏着的香囊,才从新都护手里抓过那颗面目可憎的头颅。

  高举,大喊:“乱臣贼子,人人诛之!贼首之尸,当挫骨扬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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