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 第104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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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晓晓撇嘴:“意思就是你们的文章太无聊了。我看不下去,你换个人来也差不多。我是看杂志来的,还是学习来的?学习的话,你文章也没语文课本上的文章好看。”

  别说,语文课本上的文章有古有今,甚至还有隐喻十足讽刺十足的文章。一个个细究下去,关联上相关的作家,关联到当时的时代,全都很有意思。

  反而她手上的这本杂志,无趣。

  桑晓晓把杂志打开:“你这故事写得和人物介绍似的。还不如叫茶馆的人拍个惊堂木,他一口一个挂的都比你这里精彩。阳城那些写我八卦故事的人都比你这杂志请的人会写。”

  王主编哑然。

  怎么还有人连带自己都说的?

  桑晓晓其实不算会讲故事。她把自己的稿子取出来放在桌上,和王主编说着如何选稿的事:“你们要是真选不到好的稿,不如找人给人命题去写。同样是写秦始皇,有的人只能写出他早年当质子,后来一统天下建立了秦朝。有的人能写出他十三岁登上皇位,二十二岁独揽大权,三十九岁一统天下。”

  她看向王主编:“你看,只是加了个年龄。感觉完全不一样。同样是励志,爽感不同。”

  大汉拍桌:“我二十二岁还在地里打滚!我媳妇都没娶到!”

  编辑部里一阵沉默。

  桑晓晓扭头看向这大汉:“不要登月碰瓷。”

  大汉知道什么叫碰瓷,有人专门拿着瓷器过来碰一下非要诓人钱财。他也听懂了什么叫登月碰瓷。就说他配不上和秦始皇相提并论。这确实是配不上了。他叨叨着:“人刘备三十多还不知道干嘛呢。”

  桑晓晓虽说觉得刘备发家晚了点,但还是说了声:“他三十多岁的时候,至少已经是县令了。”怎么也是一个地方官,不算差劲,“再往前推一点,他十几岁就在道上混,二十出头就上战场去打拼。再往后推一点,他皇帝。”

  混得再怎么一般,也比大多数人强很多。更不要说最后混成了一国之君。

  这么一想,就也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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