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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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学时,他就在楼上看见过明榛在雨中奔跑,当时就是为了回宿舍拿伞来接自己。

  麦文澈自己是男性,平时在公司也非常绅士,即便是领导,他一直都是体贴别人的那一个。出入电梯会帮人按着开门键,下班顺路会送同事去地铁站,跟女同事吃饭从来不会灌人酒......

  甚至谈恋爱的时候,也没太多体会到这种待遇。

  男人们骨子里都是“犯懒”的生物,有时候上班下雨,就算车里有伞,从停车场到写字楼的那几步路,宁愿淋湿都懒得拿出来打开。

  如果是丁予泽,两人会毫不矫情地一起淋雨跑过去,狼狈地踩起一地水花然后哈哈大笑。

  然而明榛会自行冒雨过去,开车来接他。

  ——分了手还拿丁予泽来对比,也不是说想抨击前任,毕竟每个人的相处方式也不一样,但没有人抗拒被人呵护着的感觉,是以他忍不住去比较。

  就算4年不见,就算中间有着不可填补的空白,就算分开的真实原因至今无从得知,但有一件事情麦文澈是确定的,就是他还是会对这种温暖的细节而心动。

  他还是......很依恋着这个人对自己的好。

  以前,年轻的麦文澈太骄傲,太自满,还不够成熟,总觉得已经把人牢牢掌握在手里。

  当年24岁的他并不会比22岁的明榛成熟多少,所以处理起感情来总是太犹豫,不够坦然、不够直率。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能坦率地享受爱情。

  就是......等明榛这个木头主动怕是有点难度了。

  麦文澈暗暗下了决心,这一次,不能再错过了。

  明榛把车子开到法餐厅马路边的时候,麦文澈正低着头看手机。这家法餐开在历史厚重的老洋房区,附近都是住宅区,全段路禁止鸣笛。他摇下车窗准备喊一嗓子。然而话到嘴边又滞住了,该喊麦经理还是澈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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