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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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先生,你说得没错,但只有证据显示你涉嫌偷渡。”

  “我杀人了,我在内地杀过人,我是杀人犯……”

  “许多偷渡客为留在香港或经香港去其它国家都这么说,但我们需要的是证据,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杀过人,证明回到内地有可能会被判死刑,否则我们只能根据香港法律遣返。”

  第892章 “软骨头”

  两地媒体经常有内地公安向香港警方移交嫌犯的报道,香港警方向内地公安移交嫌犯的消息却极少见诸报端。

  一些不明所以的人或许会认为内地对香港太好了,堪称有求必应。而对待同样的问题,香港方面却不是很积极,甚至不协助不配合。

  其实香港方面没少向内地移交人员,并且在人数上远超内地公安机关向香港移交的。只是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极少公开报道,且大多以“遣返”名义进行。

  移交的历史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双方交接人员大多在皇岗落马洲大桥深港分界线或文锦渡口岸进行,移交犯罪嫌疑人主要在落马洲大桥,移交偷渡人员主要在文锦渡口岸。

  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决定特事特办。

  不管林全盛(陈启发)涉嫌几宗犯罪都以最轻的算,毕竟把人交给公安是第一位的,警务处不出面,由入境处按遣返程序办理。

  下午5时16分,香港入境处警员押送林全盛过境,深正边防支队拘留审查所民警在文锦渡口岸接受。

  对普通市民来说交接遣返人员的仪式很神秘,如果运气好亲眼目睹或许会觉得很简单但极为庄严。

  香港警员下车走到分界线立正敬礼,给公安边防官兵递上一份《移交深正市公安边防支队名单》,名单上详细记载遣返人员的姓名、过境时间、过境目的等信息,后面可能附有一张“说帖”,也就是情况说明,只有特殊情况才有,比如遣返人员是误闯过境的,又比如遣返人员患有什么疾病。

  事实上这份名单边防官兵手里一份传真件,香港入境事务处每天都会在中午12点之前把名单通过传真发给边防支队拘留审查所,审查所根据接收的人数和基本情况来安排官兵执行接收任务。

  换言之,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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