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 第21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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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调整对一二辩来说当然是好事, 能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解释和说明, 但对于一些打激进风格的三四辩选手来说, 多少会有些束手束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放肆地打断对手。

  反方四辩起身后, 屏幕左侧的倒计时开始。

  也不知道是为了给苏迢迢一个下马威, 还是为了探探她的底细, 对方开口的语气很冲, 语速也很快,听起来几乎像是劈头盖脸地训人:

  “感谢主席,对方辩友,您刚才啊噼里啪啦讲了很多, 但好像没有一个重点,我只想请教对方辩友您方对‘买单’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苏迢迢这会儿要真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没准真会被这架势唬住,像被训了话的小孩似的张不开嘴来。

  但她不是,第一时间回答:“我想我方在一辩稿里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对方辩友梳理不出重点没关系,我可以再给你们梳理一次。”

  是对面明踩他们的一辩稿在先,苏迢迢也不怕事儿,开口就呛了回去,随后道:“我方认为低标准的‘买单’是指偶像在粉丝侵犯公共利益后及时出面对粉丝加以劝阻和引导,高标准的买单是偶像在从艺的整个过程中始终身体力行地引导粉丝理智追星、拒绝网络暴力,进而将狂热的种子扼杀在摇篮里,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

  对方面上看起来也不恼,只是紧接着问:“对方辩友,买单原指结账付钱,近来的延伸义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就算我们今天的买单是带引号的,你方的这个买单的定义是不是给得太偏了?”

  苏迢迢思路清晰地回:“在我方的定义下,偶像承担起了责任,也在过程中付出了他的时间、精力甚至是曝光度,和买单的定义非常契合。”

  “那您方偶像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到底从何而来?是承担了粉丝本应承担的部分责任吗?”对方在开始时稍有保留的试探过后便摆开阵势,质询节奏跟着加快。

  “不是的对方辩友,我方的偶像买单并不与任何的责任转嫁机制挂钩,现今偶像和粉丝之间是深度的情感绑定关系,当粉丝为了偶像而做出过激行为扰乱公众秩序时,偶像有天然的道德义务出面劝阻和引导。”苏迢迢也排开架势,开始跟对面划太极。

  “所以您方今天打算跟我们论证偶像为粉丝买单的义务来源是吗?”反方打出一招。

  “是的,我方二辩稍后会为您论证。”苏迢迢礼貌接下。

  这场比赛的第一战场就是偶像买单义务来源的证成与否,这是质询环节中逃不掉的,苏迢迢他们队内在赛前讨论环节就已经明确了这个回答。

  他们这段时间分析了大量的比赛视频,发现正方的大部分辩手——尤其是从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出来的——都会有意地去回避义务来源这一点,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来源显然是无法证成的。这种回避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几支正方队伍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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