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90年代帮我老爸赶情敌 第123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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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北方的白酒大军尚未南下,江浙两地包括上海大多数喝得都是黄酒。金华酒,绍兴女儿红,古越龙山,都要热了才好下肚。就跟《红楼梦》里说的那样,热的酒在肚子里散的快,若是喝冷酒,要用五脏六腑先来热它,越喝越伤。

  小炉子里热坐着热水,放着三个锡制的烫酒壶,个人喝个人的,互不打扰。宁小北拿起一旁碟子里的话梅,往自己的那个壶里扔了两颗。

  青梅煮酒,源远流长,今日的这一顿,喝得颇有古风。

  桌上除了话梅,还有一碟子青豆笋丝,一叠茴香豆,一叠未剥壳的水煮长生果,没有半点荤腥,着实风雅。

  “以前你们两个读书的时候,我倒是没发现啊。”

  顾凯歌斜倚着身子,一边剥着花生,一边打趣地说道,“早知道我就不把你们放在同一个寝室了,白便宜你们三年。”

  会去vendy的会是什么人,不言而喻。

  本来凯哥还以为就算真的有人按着地址找上门来,那不是彭越美术圈子里的人,至少也是他以前玩的那些朋友。谁能想到最后来的居然是他的两个学生,其中一个还是出了名的乖乖牌,好学生呢。

  “你们什么时候好上的?不会真的给我玩早恋吧?”

  虽然在座三个不是附中的人了,凯哥还操着老师的心。

  “先别说我们,说说你那‘初恋’啊。”

  范侠兴奋的不行,往嘴里一个劲地扔豆子,大大的眼睛里闪着都是“八卦”两个字。

  “哦,‘初恋’么,有什么好下场。原来一个镇上学校的,可不巧了——同班同寝室么!”

  凯哥明显是故意的,拍了一下大腿,然后指了指他们两个。

  “后来我考上杭州的大学,他落榜了。我毕业了去上海当老师,他留在家里务农。乡下么,男孩子年纪到了,家里就准备盖房子,然后就是相亲,结婚咯。他拖到现在,也三十多了,在农村已经算晚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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