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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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周自南的大堂哥掌管着家里的企业,有个认识的美国人,他们都叫他山姆,他是做餐饮的,很喜欢中国文化,周自南因为堂兄的关系和他有些来往,一来二去的就和这个比他大了十几岁的美国男人混熟了。

  山姆听他说山城风光优美又出美女,顿时十分心动,很快就行动了,这是山姆和蒋文端的第一次碰面。

  明颂后来才听说在周自南没空陪伴蒋文端的时候,都是山姆流连在她的身边,他的风趣幽默和上流社会的优雅征服了这个年轻的女孩子。

  那个时候周自南已经大四,他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了师兄的律所,努力的想要实现自己那个“司法和民主”的梦想,难免就忽略和女友和朋友之间越来越暧昧的气氛。

  他是怎么把蒋文端和山姆抓/奸在床的,明颂并不知道,当时没有问,事后也不敢问。他只知道当他连夜飞到山城见到周自南的时候,周自南正和蒋文端在拉拉扯扯。

  他站在他们的身后,看见周自南低着头不言不语,蒋文端握住他的手腕凄凄哀求他的原谅,“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你那么久都找过我了……我是被他骗的……你原谅我……”

  那个模样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哭得梨花带雨的,明颂却深深地感到了一阵恶寒,只觉得那张漂亮的脸真是难看到了极致。

  她的每句话都在为自己辩护,错的是周自南,因为他没有陪他,错的是山姆,因为他把他骗上了床。

  没有一句在检讨自己的所作所为,明颂当时想,她恐怕连周自南在忙着什么都不知道,满脑子都是风花雪月去了。

  大四毕业,周自南回了H市,进了律所,开始打拼事业,最初的艰难和难堪过去之后,渐入佳境,收入有了,房子也有了,他长成了很多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可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明颂再也没见他像刚和蒋文端在一起时的那个周自南。

  蒋文端跟着山姆去了美国,山姆再也没有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过,明颂不难查出,他的集团的市场份额被严重挤压,只剩下苟延残喘的份,谁做的,明颂想都不用去想就能知道。

  可是这并不能消弥曾经的亲密爱人的背叛带给他的伤害,明颂记得刚回到H市的周自南,消沉、颓废,看不出一丝曾经意气风发的样子。

  那一段时间,周自南学会了酗酒和抽烟,沉迷于夜店里灯红酒绿的颓靡,谁都没办法劝他回头,老爷子甚至都拿拐杖狠狠地打过他一顿,在床上躺了几天后,他又恢复了那个样子。

  后来某天,他在房间里睡了一天一夜之后,突然就变了个人,刮干净胡子渣,理了发,然后他说:“我要去上班了。”

  大家都无比惊愕,似乎是这时才想起,他还是个法学专业毕业的高材生,毕业之前就已经过了司考,业已考到了律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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