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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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苏夫人:“今天五百遍,明天再写五百遍。就你那字写的,也叫毛笔字?大白写的都比你好!”大白是屠苏昂的妖兽,一只白色巨虎。

  屠苏昂蔫了,乖乖写字。

  云雾霭到了晚上才听说这场闹剧。

  与屠苏昂比试完,她在家养了一个月伤,拖到不能再拖,才搬进了屠苏城主府,白日跟着林青林白两兄弟一起练武,念书。

  作为屠苏昂的大侍女,估计过两天就会见到他。

  结果第二天,云雾霭就见到了精神病少城主。

  写了一晚上毛笔字,屠苏昂都要写吐了,鉴于他爹答应让他到练武场放风,他才清醒了不少。

  练武场上只有四个人,武师傅,青青、白白两兄弟,和云雾霭。

  青青白白比云雾霭大一岁,初次见到云雾霭时,两兄弟都看直眼了。

  云家是屠苏城里的大家族,云雾霭有不少堂兄妹,过年等大型假日,大家都会齐聚一堂。

  云雾霭性格温和,长相又冰雪可爱,自然受堂兄妹的喜欢。

  因此就有不少云家堂兄妹替她吹,说她是整个屠苏城里最漂亮的小姑娘。

  林青林白原来就听小伙伴们说过,但他俩不以为然。再可爱,还能比自家四岁的小妹妹好看?

  看到云雾霭本人,两兄弟才知道,世界上真有如此精致的女孩,大大的眼睛,波光潋滟的,云雾霭一笑,两兄弟直接看呆了。

  直到跟云雾霭切磋过一次之后,青青白白两兄弟才沉下了怜香惜玉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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