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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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所长的摩托车被远远地甩在一棵塔松背后,检查结果表明,摩托车的各项性能完好无损。在钢丝的位置之前,摩托车后轮的轮印完全压在前轮的轮印上,导致轮印模糊。这就说明,摩托车是直线行驶的。童组长以此推断,骑在车上的闵所长根本没有发现锯齿钢丝。从钢丝系在树杆上的位置测量,那正好是闵所长骑在摩托车上脖子的高度。至此,童组长有了基本的结论:

  “凶手是熟悉闵所长的人,不但知道闵所长的准确身高,还知道他摩托车的型号,甚至还了解闵所长骑车的姿势。因为骑车的姿势不同,脖子所在的高度就有区别。死亡过程是:闵所长骑车冲过绷紧的锯齿钢丝,钢丝切断他的脖子,头颅落地;身躯继续骑在车上,往前冲出一段后才脱离车体落地;最后摩托车因失控被甩出路面。”

  在系钢丝的树底下发现明显的鞋印,摄影员对鞋印拍了照、工程师进行印模制作,并采集了泥土样本。在采集到的所有物品中,最有价值的是一支钢笔套,童组长迫不及待地用放大镜观察。笔套黑体、粗短、铝质别扣已经失去弹性,从形状和螺旋式判断,是20世纪70年代特有的产品。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童组长差一点被惊骇所击倒,他做梦也想不到,笔套上居然刻着这样一行楷体小字:

  “奖给优秀基干民兵梅健民。”

  童组长的脸变了色,呼吸粗重起来。“快,加紧。”童组长命令大家。

  痕迹员给每个装有物品的塑料盒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时间、地点以及该物品被发现的精确位置。最后,工程师为闵所长的头颅和四肢分别套上塑料袋,搬进了警车。

  童组长挂通了梅健民的手机,无人接听。值班室的老华见证说:“梅科长下午上街买年货,傍晚坐王苟的摩托车出了公安局大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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