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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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木神情木然地望着晓月,他的心情一如这个乌云低沉的雨天。

  他们走出饭店,杜木为晓月招了一辆出租车。他望着晓月钻进车厢,隔着玻璃窗摆摆手,又望着那辆红色的出租车一路开进雨雾中。他这才猛然想起:他与晓月的分手,竟然连手都没握一下。

  一路“诉”讼(6)

  1994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杜木被第三次提起“诉”讼: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

  4 最后的“诉”讼:33岁……

  1995年6月,正在服刑期间(监外执行)的杜木与女青年姚某结为夫妇。

  新婚前一天,他打电话给晓月报喜。

  这时候的晓月已经成为母亲了。晓月在电话里规劝杜木:“你已经不小了,不要再晃下去了,要收心了。”晓月接着说,“我原来就说过,我们不再继续做朋友了,你为什么还打电话来?记住,以后不许再联系了。免得闹出一些误会,大家都划不来。”

  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杜木感到一种沉重的失落:为什么成家后就不能继续做朋友了?他与晓月的关系不是清清白白的么?

  但是,等到他结婚后,杜木的看法就不一样了。

  原来,妻子在婚前有一位“谈得来”的男朋友——也就仅仅是“谈得来”而已。因为双方没有任何不光彩的举动,所以,婚后的姚女依旧大大方方地与他往来。这原本是社会生活中最正常的人际交往。然而,杜木的看法却不一样:他相信世间只有他与晓月的关系是清白的,其他男女之间的交往是不正常的,可怕的。有了这种想法的杜木,很快地粉碎了他甜蜜的新婚生活。

  1995年8月7日晚,也就是杜木新婚不到两个月的一天夜里,他关上房门,自己坐到床沿上,逼迫姚女跪到他脚前,逼迫对方承认有外遇。开始,姚女耐心地给丈夫解释她与那位男朋友的交往经过。

  杜木哪里会相信?他将一条腿压到妻子的肩上,冷冷地问道:“你必须老老实实地给我交待,你和他一共乱搞了多少回?”

  “我没有。”姚女不堪忍受这种屈辱,她怒吼一声,猛然将杜木的腿推开,霍地站起身,泪水夺眶而出,浑身气得发抖,“你诬蔑人。”

  恼羞成怒的杜木顺手从床头柜上拿起水果刀,刺入妻子的腹部。这是1995年8月7日的晚上,这是杜木第一次对新婚的妻子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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