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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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那位女大学生能不能读到我这篇文章?如果有机会读到本文,请通过出版这本书的出版机构转告我的联络方式。我将亲口告诉你:后来成为死刑犯的王一的罪恶,是应该诅咒的;但请你相信,在1990年,在那个春阳如歌、菜花浅唱的季节里,当年的叮咚王一对你的资助,是不求任何回报的。

  这,就是生活。

  我为死囚写遗书 第三部分

  一路“诉”讼(1)

  我一直希望能够在一个明月高悬的夜晚写作这个故事。在我等待的幻梦中,那应该是一个夜凉如水的晚上,周遭不仅有流水的欢唱和鸣虫的跳跃,不仅有薄风的亲吻和夜来香的低吟,还有一位柔美的女子与我携手共享月光的清辉……

  对了,这就是天籁。

  在柔美的天籁里,我很难想象一个人会产生作恶的冲动,如同跨进寺庙的信徒,难道在烧香礼佛的同时,还想着残害生灵么?

  但是,雾都重庆的晚上是很难见到月光的,即便在我目前生活着的江津城也是如此,而我拟就的写作计划又恰恰轮到了“他”的头上。看来,我那种“身体游移在清风明月的天籁里、心中却怀着作恶邪念”的体验是没时间等待了,何况,在滚滚红尘中要寻觅一位柔美的女子理喻我满身的沧桑,抚慰我孤寂的人生风雨,仅有等待当然无法结下茫茫人海中那一份永远牵手的“缘”……

  此柔美与天籁无关。

  于是,在一个夜黑如墨的晚上,我开始叙述杜木——一位死刑犯“在天籁的柔美面前”被我为死囚写遗书的悲剧。

  1 第一次“诉”讼:十七岁……

  1962年12月24日,杜木出生在四川省富顺县。他出生那年的干支为壬寅,在生肖细分里为过林之虎。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杜木在第一次被“诉”讼后,曾找一位算命先生为他算过八字。按算命先生的说法:杜木出生的那天为夏历二十八日,命主丙申,丙通炳,为太阳的赫赫光辉,这原本是好命。但与年干配合为偏官(七煞),又流年转“巳”,地支“寅巳申”相刑为无恩,即忘恩负义之徒,所以他这只老虎只能在山头作“绿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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