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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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嘉宁坐在被告席上, 心情十分紧张,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上法庭。国徽国旗, 还有穿着制服的公职人员一脸肃穆地站在那里,处处显露出庄严,让他第一次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神圣而不可侵犯。

  在动手打人的时候,谢嘉宁也没多想,只是想出一口恶气,他以为这件事会像以往一样, 会被父亲摆平。但,万万没想到,余晚谁的账也不买,真的一纸状书将他告上法院。谢晋亨也为此找过乐慈,表示这是小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庭下和解就可以了,犯不着动真格。但是,乐慈对此态度坚决,谢嘉宁目无王法,想动手就动手,实在太过分。作为父亲,他会尊重女儿的决定,不作任何干预。见他态度如此坚决,谢晋亨也没办法,毕竟地皮的事还没解决,不能撕破脸,只能花大钱请最好律师,硬着头皮上法庭。

  钟律师是行业翘楚,更艰难的官司也打赢过,尽管如此,谢嘉宁还是心神不宁。真是应了那句话,事前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谢嘉宁拽了下钟律师,担忧地问,“这一仗我们能赢吧?”

  钟律师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你放心,我会尽全力的。”

  “难道你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这世界瞬息万变,没有百分之百的事。不过,”见谢嘉宁皱起眉头,钟律师话锋再度一转,“按照我以往的经验,这个案子要赢不难。你稍安勿躁,法庭上最忌讳心浮气躁,这样自乱阵脚,会给对方有机可乘。”

  听他这么说,谢嘉宁只好逼着自己冷静下来。他抬头望向旁听席,看到父亲沉着的脸,顿时心中一定 。父亲神通广大,一定会帮他摆平一切麻烦。

  经过一系列的前奏,法庭开庭审理。

  应晔晔作为控方律师,率先向法官和陪审团提出诉状,“我代表我的原告方委托人乐怡小姐,控告谢嘉宁先生于5月20号夜晚23点14分对其殴打,殴打形式为拳打脚踢、甩耳光等各种施暴行为,以此造成身体上以及精神上的损伤,构成对他人身体权的侵害,违反了人格权。故现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被告。”

  法官,“请原告方出示证据。”

  应晔晔将一份材料递上后,道,“这是迪厅Babyface监控录像在案发时记录拍摄的部分截图,以及保安、经理等工作人员的证词。根据知情者反应,谢嘉宁曾多次以□□、红灯区小姐、给钱就能卖等词,来羞辱乐怡小姐,甚至在不久前买通一个荷兰籍男子,企图诬赖陷害乐怡小姐是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卖身的□□。可见,谢嘉宁先生对原告有很深的成见。参照证词,在案发当日,谢嘉宁先生对乐小姐有语言上的辱骂和讽刺。综上所述,谢嘉宁先生的行凶行为,是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虽然谢嘉宁不知道有预谋的犯罪行为是什么,但这必然是一顶大帽子,于是他顿时着急了,等不及身边律师开口,就迫不及待地想为自己辩驳,“不是,我没有。”

  法官庄严地敲了下木锤,道,“肃静。”

  钟律师示意谢嘉宁坐下,然后起身道,“反对。控方律师故意转移话题,将重点转到一个不相干的地方。荷兰籍男子一事,已经证实是乐家养女乐菱所为,和被告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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