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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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1月,赵英兰大学毕业后,按照常规,法律系的毕业生,会优先分配到当地或原籍的公检法部门工作。

  而赵英兰的男朋友蒋恒,也在同时毕业,作为经济学的毕业生,蒋恒却希望能够去鹏城特区闯一番事业。

  这几年间,赵英兰早就见过了蒋恒的父母家人,也详细阐明了她跟她的父母家人的特殊情况。

  蒋恒的父母都是明理之人,他们认准了赵英兰这个人,对她的家庭情况不以为意,也不反对她跟蒋恒交往。

  所以,大学毕业后,正是赵英兰和蒋恒谈婚论嫁的时候,他们怎么想在这个时候分隔两地呢?

  赵英兰对工作的地点并不挑剔,于是她便跟她的老师申请,看看能不能推荐她去鹏城工作。

  此时的鹏城,正值发展的初期,人才稀缺,百废待兴,她的老师毫不费力便把她推荐到了鹏城的检察院工作。

  赵英兰去鹏城报道的时间定格在了1982年6月,蒋恒也准备跟赵英兰一同南下,然而,蒋恒的父母却希望他们能在南下之前把婚事办完。

  赵英兰和蒋恒四月领证,五月办婚礼,陈曦则是在四月末的时候才匆匆赶来的,并且还带上了安安和宁宁,一来为了见证好友的幸福时刻,二来为了她自己能够见见丈夫,孩子们能够见见父亲。

  赵英兰的婚礼结束后,她便跟陈曦提出,要退还安宁百货的股份,她去了鹏城之后,就不能再兼顾安宁百货的财务工作了,她自然也不会再白拿安宁百货每年的分红。

  陈曦了解赵英兰的性格,她知道在这件事情上她是无论如何也拗不过赵英兰的,便果断地同意了,然而不出一个月,她便反手送给了赵英兰一份新婚大礼。

  陈曦让秦萧趁着“安宁商贸城”还没有动工之前,一定要抽空去鹏城买地,并且给秦萧划定几个可选择的区域,并且告诉秦萧除了买地之外,如果有好的商品房,可以买下两到三层。

  早在1980年,鹏城便有了第一个商品房小区,当时以港币标价,折合华夏币大约5万一套。

  这两年鹏城又陆陆续续推出了不少商品房,价格上照比两年前却浮动不大,陈曦让秦萧买下两到三层商品房,是六套房子也好,八套房子也罢,总归将来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其中一套可以在今年便送给赵英兰作为她在鹏城的婚房,其余的则可以等到1984年,“安宁商贸城”竣工以后,秦萧等人从申城转移到鹏城发展事业的时候,用作日常住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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