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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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笔在他手上动得飞快,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就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参详,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几位秀才面面相觑,当即表示要换字体——他们都打算拿这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各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赚钱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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