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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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日是周末, 程彻跟赵清嶺去了医院,去看弟弟小筵。

  “彻彻, 真不是我说, 你有时也太宠着这孩子了吧?”

  一大堆程彻帮小筵网购来的书, 赵清嶺帮忙吭哧吭哧扛到车里。

  纸制品这种东西,通常总是给人的错觉“很轻巧”,但实际上背过书包的人都知道,别说一捆书了,就区区几本摞堆在一起, 那重量也已经挺要命。

  到车库不过几步路而已,真心重!

  这样吭哧吭哧扛过去了,以赵清嶺了解自己弟弟的尿性, 这些书能在医院的书架上存活满一星期吗?

  并不能。

  “唉, 我之前就没有见过谁看书, 能像那熊孩子一样看得那么费的!送过去几天就刷刷给你看完了,一看完就又要买新的。一周折腾一次,也就彻彻你那么有爱心还纵着他!”

  程彻笑笑:“可是, 送过去的书,小筵都有读啊。”

  “小筵的脑子真的特别聪明, 是那种天才型的过目不忘, 读完一遍都能记住,所以看完自然就可以不要了。而且他又不是扔了, 都是捐给流动图书站会送到山区……也算做好事不是吗?”

  赵清嶺挑眉, 托腮看着他。

  看着他说起自家弟弟时, 眼角泛起的宠溺。

  口亨~“哎,问你,是不是我弟要是再大个十来岁的话,也就没我什么事儿了?”

  “嗯?”

  “小东西长得比我帅、头脑又比我好,还比我年轻、可爱,还特别喜欢粘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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