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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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电所带来的麻痹僵直效果,配上十倍重力,应该能完全控制住魔族的行动了。

  懒货爪子尖变成紫色,精准的狠挖在魔族的鹿腿。

  达姆狼制伏猎物的猛毒,能让猎物从四肢开始萎缩,但迟迟不死,达姆狼以此吃到连续几天的鲜肉。

  看起来柔软纤细的鹿毛,戳上去却有金石之声。

  五点三十九。

  为了保证六点时能击杀魔族,水货除了一开始的协助雷珠,之后一直在旁边积蓄力量,剩下二十三分钟必须由拉娜和懒货两个拖下去。

  魔族的可怕就在于天生的强力,所有的魔族都是杰出的战士加魔法师,即便下等魔族,一出生也有初级战士和初级魔法师的水平,成年的中等魔族,自然而然在魔法和战士上都达到高级水平,还会有种族特有的秘技。

  “真的看不出你才十几岁,人类。”魔族任由懒货疯狂攻击着自己前腿的一处,懒货毫不费力就能戳穿钢铁的爪子,像个钝钝的斧头再艰难的砍树。“我叫尼奇,承认你是人类中的强者。”

  蓝紫色的电光逐渐从他身上消退,尼奇艰难的迈动前腿,一脚把懒货踢飞出去

  尼奇摇摇晃晃的挥舞着蹄子飞向拉娜,虽然又慢又抖,还是一直靠近着。

  “如果是我没转职前,刚才狮鹫已经刺穿我的皮肤,用毒液让我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寒意从尾椎蹿升到天灵盖,战士到达高级战士后再升阶,就会进行转职,有大多数骑得是杂交没什么龙族血统的地龙,偏向重甲防御的‘地龙骑士’,有大多数骑得是杂交没什么龙族血统的飞龙,攻守兼备的‘飞龙骑士’,还有买不起地龙或者飞龙或喜欢独自一人战斗,偏向攻击的‘大剑士’。

  尼奇提到转职,证明他的实力到达了大剑士级别。

  宽大鹿角顶上拉娜的法力屏障,轻易的就像戳穿一层纸,拉娜身上的魔法道具自然的又展开一层护盾,避免她身体被戳穿的命运。

  中级魔法师对上高级魔法师级别的大剑士,跨两级对战本身就拥有超凡力量的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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