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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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就是养来改善自家日子的,如今谭归愿意收,又不用去镇上怕被人打劫,当然要卖。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卖兔子太多,粮食拿回来之后惹人惦记。

  见他如此,秦肃凛起身,“那我帮你捉了卖掉。”

  他这一去就是半天,中间有进来看她两次。到了午后该做饭的时辰,他才得空回来,“全部卖了,五十六只。不过我只搬回来几百斤粮食,剩下的一千多斤,我跟那边的伙计说了,等以后再说。方便的时候再搬回来。”

  张采萱秒懂。

  如今的粮□□贵,要是知道他们家一家人就有一两千斤,村里的那些人只怕真会惦记上,这可不妙,还是别拿回来最好。

  事情就这么定下。她自然是没异议的。

  村里养兔子的人家不多,张采萱家和抱琴家算是最多的,再有就是虎妞娘了,虎妞那边只有几只。这一次搬粮食回来最多的,还是抱琴和虎妞娘,各家都搬了几百斤回来。他们和张采萱不同,没那么信任谭归,这粮食始终是放在自家才算安心,如谭归这种几年都看不到一回的人,要是借他几百斤粮食,根本不熟悉的人,总归是不放心。要是他不来了,那些粮食找谁要?

  对于养兔子这件事,村里的许多人并不是不想,只是舍不得买种兔的那一百斤粮食。

  不是十斤,那可是一百斤。

  十斤粮食,咬牙就拿出来了,青山村大部分人家都可以,但是一百斤就太不现实了,好多人家一年口粮呢。

  所以,这一次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几家卖兔子,顶得上普通年景一两年的收成了。

  谁知道,那小小的兔子就那么值钱呢。

  与其说是兔子值钱,不如说是都城那边的人不差钱,想明白这些的人,越发察觉到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距。

  秦肃凛在卖完兔子的翌日早上,或者说是当天夜里,独自一人架着马车离开了青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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