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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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是代言合同,一份是综艺邀约。

  商濛濛先看代言,“永芳?”

  乐奕凡以为她嫌名字土气,“你别看是国货,人家可是有三十多年历史的老品牌呢。”

  商濛濛知道他想岔了,解释道:“我知道的,小时候我妈妈就用这个牌子的护肤品,很好用。他家有一款祛痘的,我中学时一直在用,基本上三天痘痘就消了。”

  “既然你知道,那最好不过了。”乐奕凡坐正,认真给她科普,“其实,这个牌子在国外比国内有名。因为它其中一个祛痘的中药成分属于国家级绝密配方,二十多年前就荣获了世界发明博览会化妆品的唯一金奖。”

  “这么厉害?”

  “对,所以,它多年来都是以出口为主,去年海外销售额近亿美元。这次虽然代言费不高,但是不比那些烂七八糟的野鸡品牌,质量是绝对有保证的。”

  商濛濛花了十分钟看完全部合同,干脆利落地签了名。

  她翻开第二份合同,看到综艺名《十二天浪漫》,就有点犹豫了。

  作为公司里少数知道她和燕淮关系的人,乐奕凡一看她这个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恨铁不成钢道:“你看看你这副没出息的样子,燕总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和你同时出道的那谁,颜值没你高,演技比你尬,可人家勤奋啊,到现在都赚出一架飞机的钱来了,你再看看你。”

  越说越气。

  在圈里浸淫了二十年,乐奕凡自认没走过眼,唯一栽的跟头就是在眼前这位身上。当初小汪总亲自吩咐他带自己发小的女朋友时,心里头是不大乐意的。

  但一见到人,他就知道小姑娘是天生吃这碗饭的。首影校花,外在条件不必说。天赋灵气也高,在校期间获奖短片两只手都数不完,大一就有好几家娱乐公司要签她。

  天生自带聚光灯和镜头感,随便一站,就跟鹤立鸡群似的稳稳抓住所有人的眼球,再也看不到旁人。

  别人是和老天爷讨饭吃,到了商濛濛这儿,是老天爷赏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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