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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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卷土重来的风暴,冲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我身上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我问过医生,说不是车祸。”

  “是良性肿瘤,在去秦家之前开了刀,因为留了疤,你说不好看,非要让我带你去纹身。”时瑾带着她的手,覆在自己右腹上,“我也是那时候纹的,和你的一模一样。”

  “时瑾。”

  “嗯。”

  她狐疑不决了许久,仰头看时瑾的眼睛:“我失去记忆不是因为车祸事故对吗?”

  上次常茗给她做催眠时说过,她的意识里,有过催眠暗示。

  或许,和她的病有关。

  时瑾沉吟,说:“是催眠。”他伏在她肩上,低哑的声音轻轻绕进她耳里,带着他微重的呼吸声,“我怕你自杀,若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要疯了。”

  果然。

  与她的猜想一样,重度抑郁症的治愈几率很小,除非破釜沉舟,记忆催眠虽然冒险,却是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那时,她已经有了自杀倾向,时瑾根本等不起,只能剑走偏锋。

  怪不得忘得这么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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