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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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泠愣了一下,倒是没说话了。

  付睢宁这个人,平常看上去跟人温和有礼,温顺谦逊又好相处。

  其实处久了你也能发现,他其实内心里心思多的很。

  俗话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付睢宁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他的底线除了年少时候的那些黑暗往事,现在就是于长洲跟他的养母。

  傅则除了拿他小时候的事情威胁他,还用于长洲跟付睢宁的养母威胁付睢宁,也难怪付睢宁要收拾他。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不占正文字数,所以把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从度娘上摘了一部分,放在作话给你们科普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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