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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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秀娥当然知道自家男人到底什么德行,顿时就把利弊给他说清楚了:“你看,继续留在这里,咱们村子的环境已经实在不适合来宝和吉祥学习成长了,还有儿子也得上学呢。”

  祝来宝的弟弟祝海平,其实早就到了上学的岁数了,只是因为连续长了一年的水痘和蛤|蟆腮,才耽误了。

  祝老三这个当爹的别的不说,就是格外的注意孩子们的成长问题,想想大茬子村现在的氛围,以及可怜巴巴的教育,重重的一拳打在桌子上:“去城里!”

  第42章

  都说笨鸟有三种, 一种是自己先飞的,一种是永远飞不起来的, 还有一种是直接不飞了在窝里面下个蛋让蛋使劲飞的。大茬子村的村民们大多数都是第三种, 只有祝老三和宋秀娥, 属于第一种。

  大茬子村的村民们对自己的下一代可没有什么想法,在他们贫瘠的如同荒漠一般的脑袋瓜里面,生孩子养大孩子给口饭吃, 就算是天大的开恩了,于是他们对于祝老三和宋秀娥为了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想要搬去城里的想法相当的不理解, 甚至是鄙视。

  吴老太一边蹲在地上洗她孙子的尿布子, 一边插着嗓门把这件“荒唐事”说给自己的几个儿媳妇听,语气充满了嘲讽和看好戏的恶意:

  “祝老三一家打算搬去城里租房子住喽, 人家可是眼见高喽,我呸,也不想想, 城里是那么好带的不?没房子没地的吃啥喝啥住哪里?真是脑袋里面被猪粪给堵了, 想一出是一出的,瞅着吧,过不了几个月,他们家就得哭着喊着回来了。”

  她的两个儿媳妇们立刻点头称是, 三个人交头接耳叽叽歪歪表达对这件事情的不看好。

  倒是季春花, 脑子转悠的比眼珠子还快, 越想越觉得搬去城里面其实是一个艺高人胆大的险棋, 走对了, 一本万利;走错了,血本全无。

  不对,最起码走错了还可以回村里,只是有些丢脸罢了。

  想想去了城里也挺好,城里面人条件再差,也肯定比村里面好,自己丫头儿子也大了,村里面这些皮猴子疯丫头的一个个毛手毛脚,整天在外面瞎逛哟,万一跟着他们学坏了咋办?退一步来讲,万一日久生情,最后想一起过日子了咋办?

  天底下当妈的都觉得自己孩子是世界上最棒的,季春花也不例外,在她眼里,自己的两个孩子就是天底下打着灯笼都难找的人才,就得娶玉皇大帝他闺女和嫁西王母他儿子,村里面这群土鳖她一个都看不上眼儿的。

  季春花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随手进屋抓了几大捧瓜子儿在口袋里,一边嗑一边出了门。

  想要搬到城里面,需要做的准备可是一点也不少,得先去城里面看好房子,再置办一些家具,总之是相当的麻烦了,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弄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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