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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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奴应大周皇帝的邀请,派了自己最爱的小儿子乌都出使大周。

  使节团南行七日,进入北疆七州的地界。乌都长到十五岁,头一次来到中原,不同于草原的俗世繁华让这个年纪不大的小王子迷了眼,于是并未着急赶到临京。

  使节团暂时停在鹿州驿站休整。

  临京王府中,李元钧独自坐在宝楼的高阁当中,四面无窗,唯有头顶有一方小口,星辰满布,洒下明辉。他守着一点孤灯,背影说不出来的孤寂,也有说不出来的肃杀。

  不多时,楼梯口有风声簌簌。一名暗卫走进高阁,奉上从飞鸽脚上解下来的信筒。

  信纸捻开,上书“乌都”二字,李元钧眉峰一挑。火舌舔舐着信纸,残存的火苗落在砚台之上,化成墨似的灰烬。

  李元钧手下展着一幅画像,薄凉的指尖轻轻掠过画中人的眉眼,默然良久,下了一道命令。

  “告诉罗三,杀。”

  这一场暗杀就发生在鹿州。

  大周驿站对待远道而来的使节既热情又周到,特地订购了一车美酒。

  乌都喝酒的豪迈劲儿是从父亲和兄长那里学来的,所以更爱用酒碗,而不喜欢用小酒杯。不过招待使节的官员所使用的杯子是官窑烧制出来,白胚钧红釉,精致又漂亮,令乌都有些爱不释手。

  随行的亲卫大醉,悄悄附到乌都耳边问他:“乌都王子喜欢?”

  “好看。我们,没有。”他还不太会说中原话,不过已经随汉人先生学过一些。

  亲卫改成了蛮族话,说:“等来年春天,万物苏醒,主君的铁骑就会踏碎关口,将这片幅员辽阔的疆域收回天神的囊中。乌都王子,那时就算你想要天上的月亮,慈父的主君都会为你踏上凌霄。”

  乌都笑了一笑,指着杯子说:“那我要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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