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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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晋礼制袭于两汉, 天子大婚当依六礼,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昔太康年间, 有司奏请,“天子大婚,纳徵当用玄纁束帛, 加珪,马二驷。”

  天子允其所请,自此改旧制,纳徵采用新礼。余下五礼仍依古制,用白雁、白羊各一头, 酒米各十二斛。

  司马曜大婚, 有司官员合议, 其后奏请,当行五雁六礼, 即纳徵羊一头, 玄纁束帛三匹。另增绛、绢、兽皮数目不一。此外, 需加钱二百万, 玉璧一枚,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

  无论司马曜和王法慧是否不情不愿,婚后是不是会成一对怨偶,婚礼的各项程序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太常和大中正肩负纳采、问名之责,行事不能有分毫差错。

  帝王大婚不同百姓,六礼流程不变,时间却相对缩短,并且天子不能出宫亲迎。故而,宫中请期之后,两人要引车架前往内史王蕴府上,当面宣读圣旨,迎皇后入宫。

  桓容的船队抵达建康时,大中正和太常刚刚过府纳采。半个月不到,竟是五礼已毕,只等接新皇后入宫。

  王氏上下对这桩婚事未必满意。

  在多数人看来,有哀靖皇后的先例,将王氏嫡女嫁给司马曜实在有些亏,尚不如同建康士族联姻。

  皇后之名说起来好听,实际却截然相反。

  魏晋不比两汉,后妃外戚的权利不断缩减,除非像庾亮庾冰一样,本身才具过人,掌一方州郡,能以政绩战功将家族带上顶峰。如若不然,成为司马氏的姻亲,根本没多大好处。

  当然,如桓温等权臣尚公主是另外一回事。

  奈何六礼已过其五,事成定局,无可更改。

  家主又三令五申,不许族人在此事上表明不满——至少不能当着太常和大中正的面,以致落下把柄。族人再不情愿,也不能违反家主的命令。到头来,只能摆出笑脸,迎接台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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