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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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粒颗颗分明,油光润润,羊肉酥烂入味,龙眼与葡萄果脯早已煮得绵软,甜香渗进每一粒米里。
  孙评事才一块古楼子下肚,眼下又盛了一碗羊肉焖饭,扒了一大口。
  焖出来的米粒软糯弹牙,配着鲜美的羊肉与果脯,实在是酸酸甜甜,又香得惊人。
  这焖饭口味丰富,便是咬上一口带着肥羊肉的羊肉,也完全不腻。
  庞录事他本是在廊下晒太阳,闻着这股子勾人的肉香,哪里还坐得住,三步并作两步就扎进了饭堂。
  往日那场病虽让他添了几根华发,但自从真凶得到了惩治,他便更加精神奕奕,连大夫瞧了都诧异。
  返老还童的妙方,竟是勘破凶案?
  “好香!好香啊!”
  庞录事看着案板上冒着香气的古楼子,口水都快淌下来了。
  其余的吏员们也随着香气而来,旁的饭堂还在一日二食,而大理寺饭堂已经晋升到一日三食。
  沈娘子和其他几个厨役们总是能在一月固定有限的钱粮内,做出最美味的吃食。
  沈风禾笑着切下一大块古楼子,先递给庞录事:“庞老来,超大一块!”
  “欸,还是沈娘子疼我啊!”
  庞录事忙不迭地接过来,烫得直换手,张大嘴咬了一大口。
  古楼子饼皮焦香,羊肉腴润,还有酥酪散发的一股浓烈乳香气。
  他吃得狼吞虎咽,三两口就啃掉了半块,又眼巴巴地看向沈风禾,“沈娘子,还有不?我还能再塞两块......”
  狄寺丞也取了一块,慢条斯理地嚼着。
  他更是喜欢吃羊肉焖饭,一日吃些米饭,他断案更有精神。
  这儿吃这群正热闹,沈风禾想着灶上还烤着几块羊排,便去将它们取出来。
  羊排是剔肉时余下的,骨头上连筋带肉,她用盐腌了一会,又混着些许蜂蜜抹了薄薄一层,架在火上慢慢烤。
  眼下羊排烤得外皮焦脆,油脂顺着肋骨的缝隙往下滴。
  她取了两块,用干净的油纸包了,递给一旁的林娃,吴鱼和庄兴两人,吃较肥的两块,一阵狂啃。
  林娃坐在沈风禾身旁,咬了一口。
  羊肉外皮焦脆,内里却鲜嫩多汁,尤其是连着筋膜的,咬起来咯吱咯吱,特别油香。
  且羯羊一点膻味都没有,只有满口的鲜。
  她吃得很是斯文,在沈风禾见过吃东西的人里,只有陆瑾是这般的。
  沈风禾以前就觉得林娃用饭小口,瞧着好看。
  若不是眼下生火生得厉害,还总是弄自己一脸灰,她还真以为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来体验生计。
  沈风禾啃得惬意,羊排炖得好,轻轻一扯就能撕下来,嚼着筋道又多汁,蜂蜜带来一丝丝甜意,越啃越有滋味。
  她欣赏着林娃的吃相,随口问道:“林娃,你休沐这几日去哪里玩耍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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